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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月陕西好人榜评选结果公布 我市赵灵等4人光荣入选

来源:中共汉中市委文明办    时间:2016-08-26

8月24日,7-8月“陕西好人”评选结果出炉,全省共29人上榜。我市赵灵、周绍安、闫克元、何琳琳4人光荣当选“陕西好人”,他们“润物细无声”的日行一善,聚沙成塔,筑起了当今社会道德精神的高楼,展示了汉中人民向善向上的高贵品质。

7—8月我市上榜“陕西好人”先进事迹简介

赵灵:女,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城固县莲花街道办城东社区主任。作为一名志愿者,她将那些生活困难的居民群众和老党员时时放在心头,带领社区志愿者帮老人拆洗被褥、打扫卫生、嘘寒问暖……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作为一名母亲,她以一位年轻妈妈的胸怀倾情关爱留守儿童;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她扮演着义务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等多种角色……她所做的一切,从来不计报酬,不计得失,并且无怨无悔。(城固县文明办推荐)

 

周绍安:男,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西乡裕添物流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裕添超市党支部书记。周绍安一直把诚实守信作为立身之本。他管理的公司承担西乡县、镇巴县“营养餐工程”以来,从未发生过一起食品不安全事故,从未发生过一起配送不到位不及时现象。2012年10份公司和批发商签订了商品购销合同后,市场形势急剧变化,厂家上调价格,继续履行合同将造成损失18万元左右,他一方面积极和厂家沟通价格,另外积极与批发商协调货源,最终达到三方互利共赢,也使公司损失降到了最低。(西乡县文明办推荐)

 

闫克元:男,195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汉台区龙江文化站站长。41年来,在他的艰辛努力下,龙江文化站建起了占地412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他积极挖掘民间优秀文化艺术,组建了龙江飞龙艺术团,年创收20万余元,成为了文化站的支柱产业。在他的带领下,全镇23个村,2个社区建各类演出(团)队26个,年演出700余场,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文化站被被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等评为“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基地”、“全国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集体”、“中国民间文化艺术(龙舞)之乡”。(汉台区文明办推荐)

 

 何琳琳:女,1979年3月出生,留坝县马道镇乱石窖村村民。1998年,何琳琳带着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母亲出嫁。2010年,何琳琳的婆婆因病全身瘫痪,于是何琳琳毅然担起了照顾痴呆聋哑的母亲和伺候全身瘫痪的婆婆这双重重担。祸不单行,2014年何琳琳的女儿又确诊患精神分裂症。经过精心的治疗和照料,何琳琳的女儿终于在一年后重返校园。让人震撼的是,承担如此重担的何琳琳,其实也患有精神分裂症。面对命运的如此不公,何琳琳依然坦然面对,她对老人的孝道,对家庭的爱和责任,让全村的父老乡亲为之赞叹。(留坝县文明办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