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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动“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全面达标的通知

来源:中共汉中市委文明办    时间:2020-03-27

各县区委文明办:

为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2015年省委文明办启动“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经过3年抓点示范,2017年我市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的工作方案》,“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进入全面铺开阶段。按照省委文明办要求,今年年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覆盖面要达到全市行政村的90%。为了高质量如期达到省上目标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农村民风建设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十个一”建设为载体,既建设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美丽乡村,又培育崇德有礼、民风淳和的文明家园,到2020年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十个一”项目,力争把我市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生活美”的美丽家园,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施乡村振兴、高质量建设“三市”凝聚强大力量。

二、重点任务

1.建好用好一个农家书屋。村农家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2000册,报刊20-30种,电子音像出版物不少于100张,定期补充更新图书、报刊,有专人管理,有专门场所,有借阅记录,每天定期开放,书籍报刊上架规范,有条件的还要举办诵读会、分享会等阅读活动。

2.建好用好一个村广播室。配备必要的广播设施,每天播放时间不低于30分钟,坚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各级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传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宣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宣传适应新时代的文明行为规范和健康生活方式。

3.建好用好一个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整合农村现有公共设施,建设集理论宣讲、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化活动室和群众文化活动广场,至少每月开展1次文体活动,提升农村群众生活质量。

4.建好用好乡村文明一条街。在人群聚集地或重要交通干道,通过灯杆道旗、文化墙、宣传栏等形式,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公民道德规范、文明行为礼仪、村规民约、家风家训、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为主要内容,建设乡村文明一条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挖掘地域文化特色,确保外观干净整洁、内容积极向上,营造浓厚乡风文明氛围。

5.建好用好一个善行义举榜。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活动,挖掘农民群众中的先进人物和道德典型,在人群集中居住的街道、院落、广场设置善行义举榜,宣传本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自强励志等方面的好人好事,贫困村还要设立自强红黑(黄)榜,宣传脱贫致富带头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两榜”内容,培育崇德向善、和谐向上的村风民风。

6.建好用好一个乡贤文化促进会。按照常驻人口0.5%的比例,评选本村乡贤,成立乡贤文化促进会,有乡贤工作室、工作制度、工作台账,充分发挥乡贤政策宣讲、美德传承、致富带动、纠纷调解、文化服务等“六员”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7.建好用好一个道德讲堂。充分利用道德讲堂,举办道德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科学技术、就业培训、文化知识、法律法规、形势政策讲座等活动,要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定期邀请善行义举榜、自强红榜的上榜人员给大家讲述自己故事,引导带动周围群众积极向上、尊德守礼,至少每年举办活动不少于4次。

8.定好用好一整套村规民约。村规民约要务实管用,具有强制性、约束性,制定惩戒措施。村民议事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村民代表商议村级事务,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道德评议会要定期组织评议,推荐善行义举榜、自强红黑(黄)榜上榜人员,贬斥不赡养老人、不诚信待人等违反公序良俗的不良行为。禁毒禁赌会要开展农村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红白理事会要加强管理,实行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制度,严格控制红白事办理规模、标准等,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一般事不办,积极培育简约适度、和谐友善的文明新风。

9.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围绕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文明新风、勤劳致富、诚实守信、助人奉献、团结和睦、文化学习、卫生整洁、计划生育等十项星级标准,每年开展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并对本村所有农户进行评星挂牌,实行动态管理,达到3个百分百,即:百分百宣传到户、百分百挂牌到户、百分百评星到户。

10.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五好家庭”“文明家庭”。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深入寻找最美家庭,并按照“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的”标准,每年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

三、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3月底—4月底,各县区委文明办按照重点任务要求,对已建成的“美丽乡村·文明家园”进行自查,查漏补缺,补短强弱,既规范硬件设施和阵地管理,更规范活动开展和资料留存,4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附已建成村名单)及电子版报市委文明办。

2.建设阶段:5月初—8月底,各县区委文明办按照覆盖面达90%的要求,加快其余村“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进度,确保“十个一”项目建设齐头并进,硬件建设有力,活动开展有效,扎实完成今年新建任务。4月30日前将今年新建计划(附新建村名单)及电子版报市委文明办。

3.检查阶段:6月,市委文明办将对各县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十个一”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制定镇村任务完成进度,画定“路线图”,倒排“工期表”。各镇村要按照“十个一”重点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坚持“外在美”与“内在美”并重,完善基础文化设施,积极倡导乡风文明,全面提升人文素养。

2.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区要统筹整合各方面的文化建设和涉农项目资金,确保“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顺利开展。宣传部、文明办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的作用,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围绕听广播、读书看报、建设文化活动广场、开展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等重点工作,拓展文化惠民项目。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做好“三农”工作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安排资金项目支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

3.加强指导检查。要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市委文明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3轮调研检查,第一轮针对汉台区、西乡县、宁强县、佛坪县4个进展较为缓慢县区,第二轮针对城固县、洋县、南郑区和勉县4个省(市)级示范县,第三轮针对全部县区进行抽查。各县区也要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镇村工作指导,防止出现时紧时松、观望等待、推诿扯皮等现象。

4.强化结果运用。调研检查结果将被综合运用,对建设进展迅速、成效明显的县区,市上将在年底给予一定“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的县区,将以市委文明委的名义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未见成效或未能如期达标或在省上检查中影响我市成绩的县区,将被取消本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优资格。各县区要参照市上措施,进一步夯实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文明家园”覆盖面达90%的任务目标。


中共汉中市委文明办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