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汉中市深入开展“明理、感恩、诚信、自强”主题教育活动相关材料的通知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讲师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管理监督局、市信用办、市群艺馆、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分行:
按照市委督查办要求,我部近期将牵头对《深入开展“明理、感恩、诚信、自强”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情况截止2019年6月底),请实施方案中涉及的部门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对照《深入开展“明理、感恩、诚信、自强”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汉办发〔2018〕31号)及《汉中市“明理、感恩、诚信、自强”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方案》(汉市宣发〔2018〕47号)(可在汉中文明网上查阅打印)中的工作责任,就目前落实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及下一步打算进行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督查统计表(见附件);
2.对“明理、感恩、诚信、自强”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进行回头望,并形成一篇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总结(1000字以内、需配图),近期将在汉中文明网和“文明汉中”进行集中展示;
3.确定1名主题教育活动联络员。
请将统计表、联络员名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8月7日下午6点前报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科(综合楼112室),工作总结于8月12日下午6点前报送。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本次统计结果将反馈至市委督查办。
联系电话、传真:2210344
电子邮箱:2210344@163.com
中共汉中市委宣传部
2019年8月5日
附件:《深入开展“明理、感恩、诚信、自强”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督查统计表
《深入开展“明理、感恩、诚信、自强”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督查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