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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全市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镇和新申创单位2018年上半年网络测评成绩的通报

来源:中共汉中市委文明办    时间:2018-07-18

各县(区)文明办:

为了切实加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和申创单位(含校园、社区和镇)日常巩固创建工作,全面提高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和质量,更好地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根据全省精神文明常态化管理系统得分情况,现对2018年上半年全市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镇和申创省级文明单位(含校园、社区和镇)网络测评成绩通报如下(网络测评成绩见附件):

上半年,全市各县区高度重视,强化督促指导,各单位主动作为,对标创建,广泛开展活动,积极上传资料,既推进了创建工作,又提升了公民文明素质。其中,陕西省邮政公司汉中市分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国家税务局、陕西高速公路集团汉宁分公司、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测评得分在60分以上,特通报表扬。但是仍有一部分单位不重视,不及时上传创建资料,系统得分低,甚至是零分。在此对得分在10分以下的镇巴县财政局、宁强县地方税务局、镇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固县人大机关、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中共勉县县委机关、佛坪县检察院、勉县人民法院、宁强县二郎坝镇人民政府、宁强县燕子砭镇初级中学、宁强县铁锁关镇初级中学、洋县江坝初级中学、洋县槐树关初级中学、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钟鼓楼社区、南郑区大河坎镇、镇巴县兴隆镇、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莲花社区、洋县政协机关、陕西省水务集团略阳县水务有限公司、汉台区铺镇人民政府、汉台区河东店镇人民政府、南郑区梁山镇人民政府、西乡县私渡镇人民政府等23个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希望成绩好的单位继续保持良好劲头,发挥好领头羊作用。成绩暂时靠后的单位高度重视,分析原因,寻找差距,加大力度,提高工作成绩。市上将建立文明创建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创建单位在精神文明常态化管理系统得分情况。

请各县(区)文明办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指导、协调、督促、管理的职责,要及时通报情况,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夯实责任,督促创建工作较差的单位迎头赶上。各创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常态化管理系统资料上传工作的重要性。在2018年-2020年创建周期里(今年的成绩占20%,明年的占30%,后年的占50%,三年总和为最终成绩),今年的创建成绩直接影响着最终的创建成效。因此,要认真研究体系,掌握重点,落实专人,对标创建,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定期按要求上传资料,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与质量,确保工作有大进步,成绩有大提升,争取今年创建工作取得好成绩。

汉中市文明办

关于对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镇截止2018年7月网络测评成绩的通报.doc

全市省级以上文明创建单位网络测评成绩统计表(截止2018.7.9).xls

关于全市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镇和新申创单位2018年上半年网络测评成绩的通报.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