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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来源:中共汉中市委文明办    时间:2017-08-16

日前,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崇尚节俭、文明健康、风清气正的乡风民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按照《实施方案》,各城市社区要把移风易俗纳入整体工作安排,融入居民公约内容,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强化婚丧嫁娶事宜整治,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生活理念。全市各县区村和农村社区要在2017年底前建立起“四会”村民自治组织,把移风易俗做为村规民约主要内容,人民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到2020年,随着“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的深入推进,全市农村“一约四会”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百镇千村乡贤文化促进会”工程初见成效,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根治,移风易俗、遏制陋习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讲法制、讲道德、讲文明、讲秩序、讲卫生”成为市民日常行为规范,勤俭节约、友善和睦、文明有礼、崇德向上成为人们普遍价值遵循。

《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移风易俗7项重点工作: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开展讨论,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特别是在脱贫攻坚阶段,将“扶智”与“扶志”有机融合,既加强专业培训,又深化道德教育,着力培育有文化、有志气、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宣传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的经验做法,曝光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负面典型,让群众逐渐树立起科学正确的婚恋观,传承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通过建设乡风文明宣传文化墙、悬挂公益广告、张贴标语、微信短信等形式,以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化引领群众,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要把移风易俗工作融入“新农村”“美丽乡村”等建设过程中,实现农村硬件设施条件与人民思想素质的共同提升。要把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融入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等,举行基层文艺演出,加大科普知识宣传,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转变婚育观念,传播新型婚育文化。要把移风易俗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内容,列入“乡土教材”“校本教材”,纳入课程安排。要充分发挥妇女在移风易俗中的骨干作用,举办妇女移风易俗培训班,倡树文明节俭新风尚。开展理想信念、中华美德教育,引导男女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婚恋观,积极引导新婚青年树立健康文明的婚俗新风,使广大青年成为移风易俗的先锋队和主力军。

不断完善“一约四会”制度。各县区要督促指导村(居)民加强自治与民主管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发动群众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要督促禁毒禁赌会加强对村民的日常了解与宣传走访,杜绝歪风邪气、封建迷信,自觉抵制黄赌毒现象等。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工作指导,并按照相关程序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践行,切实减轻农民人情负担,助力脱贫攻坚。

大力实施“百镇千村乡贤文化促进会”工程。按照《关于在全市实施“百镇千村乡贤文化促进会”工程的方案》要求,采取示范推进、分步实施、全面铺开的方式,紧扣“评选”“学习”“发动”3个环节,在全市152个镇1948个村普遍建立起乡贤文化促进会,大力弘扬乡贤文化,树立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乡贤热心公益、引领风尚、移风易俗、反哺家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他们利用自己丰富的科学知识、深厚的乡土情怀、高尚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感染百姓、滋润乡风、引领价值,树立农村新风正气,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喜事新办”倡导计划,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整治低俗婚礼;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以“丧事简办”为目标,杜绝在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吹奏鼓乐、高音播放哀乐、撒纸钱、大肆燃放烟花爆竹等不良行为;整治殡葬用品市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和“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强化广播室、道德讲堂、农家书屋等阵地建设,开展农民读书会,道德模范故事会等活动,让优秀传统文化潜移默化地引导农村形成新习俗、新风尚。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家训润万家”活动,传承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优秀传统观念,引导人民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让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村风民风。结合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着力挖掘自立自强、家庭和睦、奋发有为的脱贫典型,引导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树立精神脱贫和弘德立志的良好风气,增强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主动意愿和内生动力。

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取缔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和黑网吧,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游戏厅。完善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村(社区)级文化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等。结合“文化下乡”“文艺志愿者走基层”等活动,依托文艺宣传队、曲艺演出队、文艺科普协会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让广大群众在共享共乐中易风化俗。不断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清明、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文明祭祀、家庭团圆、敬老孝亲、民俗表演等活动,以科学、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取代陈规陋习。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把移风易俗内容融入日常干部教育管理过程中,引导广大党员从我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并管理好家庭成员,引导好亲戚朋友,反对铺张浪费,抵制封建迷信。规范节日庆祝活动,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从自身做起,崇尚中华民族传统佳节。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严禁大操大办、收授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大范围请客、借机敛财等。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伤风败俗、影响恶劣和铺张浪费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督促检查、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就推进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