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欢迎来到汉中文明网!
  • 投稿邮箱:tougao@wenminghanzhong.cn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7年全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实施方案

来源:中共汉中市委文明办    时间:2017-02-13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厚德陕西·德润天汉”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全体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创建办将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文明、法治等主题词,确定宣传重点,设计活动载体,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普及爱国明礼、敬业奉献、诚实守信、互助关爱、公正法治的文明风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想灵魂,进一步凝聚全市人民思想共识,提振精气神,激发正能量,为建设“三市”、构建真美汉中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活动内容 

围绕重要时间结点,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文明、法治基本要求,每两个月策划一个主题,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1、1-2月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 

突出“诚实守信”重点,充分利用春节、元宵节等契机,集中开展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组织开展“诚信工商户”、“诚敬做产品”等主题宣传实践教育活动,着力抓好市场、食品、旅游、信贷等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挖掘树立一批诚信“示范点”和 “示范户”,打造诚信示范一条街,开展诚信人物访谈、诚信故事讲述等活动,坚持发布诚信“红黑榜”,向社会公布一批“老赖”,大力倡导人际交往以诚相待、经济交往履约践诺,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牵头单位:工商局 

责任单位政府办、市中级法院、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重点任务:利用两个月时间,打造2条诚信示范一条街。 

2、3-4月开展“友善”主题宣传活动 

突出“互助关爱”重点,围绕3·5”学雷锋日和“3·12”植树节,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和植绿护绿、环保公益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学校推广“日行一善”、“小手拉大手、雷锋进校园”活动;在社区以“邻里守望、温暖你我”为主题,开展亲情陪护、医疗保健、社区家政、文艺演出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农村,以“助力脱贫、情满天汉”为主题,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孤残人士为重点,开展扶危济困、心理关怀、法律援助、文化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气。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文联 

重点任务:3月5日前夕,举行“雷锋精神伴我行,志愿服务促超越”主题活动,启动“友善月”主题宣传。 

3、5-6月开展“敬业”主题宣传活动 

突出“敬业奉献”重点,充分利用5·1”国际劳动节、“5·4”青年节等节日契机,以争创“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等为载体平台,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劳动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劳模进基层”巡讲活动,组织省市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青年到工厂、企业、机关单位进行宣讲。在各单位、各行业中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在窗口单位开设“学雷锋示范岗”,努力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一心一意干事业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 

重点任务:5月1日前夕,举行庆祝劳动节表彰活动,开展向全国劳动模范学习活动,组织劳模宣讲团进企业、进工厂,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启动“敬业月”主题宣传。 

4、7-8月开展“文明”主题宣传活动 

突出“文明有礼”重点,规范道德讲堂活动,发布“最美系列人物”,深化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三大行动,开展不文明现象随手拍活动,举行“文明你我同行,城市你我共建”主题演讲比赛,评选表彰“最美导游”、“最美游客”、“文明驾驶员”、“文明示范窗口”、“文明工地”、“文明市场”等,营造文明向上、崇德向善的人文环境。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建规局、市交通局 

重点任务:7月初举行“文明你我同行,城市你我共建”主题演讲比赛;8月底发布“最美系列人物”暨“最美导游”、“最美游客”、“文明驾驶员”、“文明示范窗口”、“文明工地”、“文明市场”。 

5、9-10月开展“爱国”主题宣传活动 

突出“爱国明礼”重点,利用“十一”国庆节,组织开展座谈交流、展览展示、征文演讲、文艺演出等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公祭日,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纪念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帮扶及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学习革命烈士英勇事迹。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向国旗敬礼”、“学长征精神、做红色传人”主题教育活动。运用一切媒体,加强党史、国史教育,讲好中国故事,切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引导普通市民自觉实践爱国行动,树立国人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教育局、市网信办、党史研究室、市民政局 

重点任务:在国庆节前后,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宣传。 

6、11-12月开展“法治”主题宣讲活动 

突出“公正法治”重点,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通过举办法制知识讲座,发放普法宣传品,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暨巡回宣讲、青少年法治故事大赛、法治微小说评比等活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进行宪法宣传,在全社会普及公平正义、依法治国的理念。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教育局 

重点任务:12月4日在广场举行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月”宣传推向高潮。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是今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市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增强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弘扬文明新风,凝聚思想共识,深耕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 

2、突出参与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内容,拓展活动形式,精心策划一个亮点载体活动,吸引和组织城乡群众广泛参与;尤其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作为、积极策划、协调推动主题月期间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势、富有特色。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整合系统资源,把更多的职工、青少年、妇女组织到活动中来;创建文明行业各系统要在基层服务窗口扎扎实实开展活动,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并以此为突破口,把本行业、本部门的活动组织起来。每个主题宣传月的活动内容将纳入今年创建工作考核,如未完成,将取消评优资格。 

3、做好宣传引导。在传统媒体的重要版面和主要时段,设置专题专栏,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在力度、深度、广度和持久性上下功夫。运用网络、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开展大众传播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每个主题宣传月结束后,请牵头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将活动资料(含文字、图片、视频等)于次月15日前报送市创建办文明组。 

联系人:孙  瑜、冯婉怡    联系电话:2536315 

电子邮箱:32927302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