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中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汉中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社会工作部、网信办,各县(区)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直相关部门:
现将《汉中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汉中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中共汉中市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汉中市委网信办 汉中市教育局
汉中市公安局 汉中市司法局
汉中市住建局 汉中市城管局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汉中市商务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汉中市总工会
共青团汉中市委 汉中市妇联
2024年8月1日
汉中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升市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核心,不断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崇尚文明、摒弃陋习,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文明有礼、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争做文明汉中人”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宣传贯彻,常态化开展《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知法规、明底线;深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把文明礼仪和行为品德教育融入教学内容,发挥家庭“第一课堂”作用,优化“天汉父母大讲堂”、办好家教微课堂,通过言传身教,埋下“文明”种子;组织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劳动模范、汉中好青年、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宣讲活动,通过网上文明知识答题、线下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观念,提升文明素质,促进行为养成,争做文明汉中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区)
2.开展“争做文明汉中人”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阵地作用,利用节日庆典、村(居)民议事会、公益电影放映等干部群众相对集中的时段和场所,通过“五分钟微宣讲”“院坝会”“文化赶集”等多种形式和特色活动,广泛开展“礼让斑马线”“一盔一带”“红灯我不闯”“电动车不进楼”“电梯不乱按”“遛狗要栓绳”“垃圾不落地”“光盘我践行”等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文明行动,弘扬社会公德,深化移风易俗,增强广大城乡群众的城市主人翁意识和市民意识,除陋习、树新风,养成文明习惯。(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3.持续推进“车让人·人守规”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培养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结合《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广泛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劝阻身边交通不文明行为,教育引导行人遵守交通信号,不乱穿马路,过街要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翻越隔离护栏;通过斑马线时要加快步伐,应对“礼让”给予积极回应,让“车让人,人守规”成为马路文明新风尚。加强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警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各县区)
4.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弘扬和传承勤俭节约美德,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深化“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积极推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服务方式,主动提醒顾客按需点餐,免费提供打包服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用餐理念,不讲排场,不搞攀比,努力做到“用餐不多点、办酒不铺张、剩餐要打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践行文明、健康、理性、节约的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5.深入开展“城市养犬专项治理”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城市养犬专项治理,下大力气解决市民反映的养犬方面突出问题。组织文明养犬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携犬出门束犬绳、携带工具及时清理犬粪。切实加强犬只饲养巡查管理,健全完善养犬管理工作协作机制,优化完善养犬登记、犬只疫苗注射等服务,增强市民依法依规养犬意识,让文明养犬成为共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文明素质是一个城市文明形象和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也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作更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措施,细化时间节点,持久有序开展各项活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把文明素质提升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实施,注重全员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公序良俗,把文明素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各项文明实践活动,发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带头开展实践活动,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加强修养,陶冶情操,养成文明习惯,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市级主流媒体要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采取专栏、专题、言论、消息等形式,大力宣传推进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合法合规曝光不文明行为;各类新媒体要发挥互联互通互动的特点和传播快、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的优势,主动设置议题,推出系列话题,积极传播正能量;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县级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引导,共同营造“以文明为荣、以不文明为耻”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请各县区、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委宣传部思想道德建设科,工作开展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随时报送,邮箱:2210344@163.com。同时,请各县区、各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和联络工作,于8月25日前与工作信息一并报送。
联系人:陈阳 电话:0916-299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