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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印发通知 突出“四敢”导向

来源:汉中发布    时间:2023-02-01

中共汉中市委印发

《关于突出“四敢”导向激发全市干事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委,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工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和省直驻汉有关单位党组织:

现将《关于突出“四敢”导向激发全市干事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汉中市委

2023年1月29日


关于突出“四敢”导向激发全市干事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真抓实干,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重要要求,激励、引导全市各级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谱写汉中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现就突出“四敢”导向,激发全市各级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干事创业活力,制定如下措施。

一、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干部敢为

1. 树牢“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采取“三到三看三破”选人用人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掌握干部德才素质表现,探索建立干部作风实绩档案,优先使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使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使用长期在吃苦吃劲岗位上担当作为的干部,优先使用受到各级表彰奖励的干部。对表现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含事业单位身份),可以按规定破格提拔使用。建立激励型干部交流制度,对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有计划的向重要岗位和重点工作一线交流。统筹调剂使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级(职务等级)职数,重点向基层和实绩突出的单位、干部倾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委

2. 健全完善干部正向激励机制。突出作风实绩,组织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活动,开展攻坚克难、改革创新、争光出彩、专业精湛“四型好干部”评选活动,加强典型宣传,激励各级干部见贤思齐、争创一流。持续深化干部作风能力建设,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干部敢为会为的能力,切实把工作往实里抓。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落实干部待遇保障各项制度措施,认真执行关心慰问、健康体检等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持续加大对战斗在重大任务一线、艰苦复杂环境、关键吃劲岗位干部在政策支持、待遇保障、鼓励激励等方面的倾斜力度,坚持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委

3. 动真碰硬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切实把优秀的干部使用好,把老黄牛式干部安排好,把人岗不适的干部调整好。对因敢于担当作为而得罪人,在推荐考察和考核评比中得票不高、有争议甚至有非议的干部,各级党组织应当辨明是非、主持公道,该评先评优的评先评优,该提拔重用的提拔重用。对在年度考核、班子研判、巡视巡察、工作督查、作风整顿中发现的责任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底线红线任务破防导致工作严重失误、主抓或分管工作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全省行业或全市末位的干部、因能力不足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长期不能正常履职的干部,根据具体情形,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该转任职级(职务等级)的转任职级(职务等级)。畅通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推动国有企业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考核办,各县区委

4. 营造鼓励创新、允许试错的干事创业氛围。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错误,符合容错免责条件和情形的,依据有关规定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为敢闯敢干、敢拼敢试的干部撑腰鼓劲,切实保护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的具体程序和结果运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符合相关情形,而上级党组织不主动为干部担当的,严肃追究该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已经作出容错决定的干部,不作负面评价,不影响其考核定等、评先评优、推荐资格、选拔任用、选聘选调等。区分不同处理处分类型,正确对待受处理处分干部,持续开展回访教育,对积极改正、表现突出的,该培养使用的,要继续培养使用。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各县区委

5. 落实落细澄清正名机制。对干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与履职有关的信访、举报,应稳妥慎重把握核查时机和方式,防止扩大负面影响。对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的,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为干部澄清正名。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主要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凡实名举报的,按规定向举报人反馈结果或结论,做好解释说明。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反馈应对机制,对反映失实、利用网络恶意炒作给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及时应对处置,妥善澄清化解。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委

6. 加大对诽谤诬告干部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捏造歪曲事实,通过短信、传单、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散布谣言损害干部形象的行为,相关执纪执法机关必须依法依规快速核查,给出明确结论。对其他涉干信访举报情形,可能存在诽谤或诬告行为的,必须及时进行甄别调查。对经调查核实确属诽谤、诬告陷害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有严重捏造歪曲事实、手段恶劣、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已有明确结论仍反复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狠刹歪风邪气,激扬清风正气。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各县区委

二、健全发挥地方积极性的体制机制,让地方敢闯

7. 聚焦“四个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若干意见》《激励办法》,强化“五项机制”和督导考核结果运用,提升县区综合实力和经济占比,推动县域经济提质增效活力迸发。贯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减税费助融资促转型,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政策与制度环境。立足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拓宽开放通道,搭建开放平台,狠抓外资外贸,深化开放协作,全面对接、深度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塑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强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以组织、政策、资金、人才、开放、安全为保障,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激活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经合局、市委网信办等,各县区委

8. 持续深化改革激发敢闯敢干活力。对标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结合汉中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坚持守正创新,把准改革方向,保持改革定力,加大改革力度,支持和鼓励各级各部门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技教育人才战略、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绿色发展、提升治理效能等方面发挥改革“关键一招”作用,争取更多事项列入省以上创新试点,探索更多“小切口”改革,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努力打造一批首创、鲜活、特色改革品牌,把汉中干部群众在改革中“敢”和“干”的劲头调动起来,“闯”和“创”的精神激发出来。

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

责任单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牵头部门,各县区委

9. 不断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对标中央、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不断优化完善目标体系、责任体系、考核方法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分级考核、明查暗访体验、三单交办、跟踪督办、约谈提醒等平时考核工作机制,在过程管控中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把工作抓在日常、管在经常,确保既定任务照节点推进、按条块交账。突出对政治素质、高质量发展、改进作风和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注重对关键时刻、急难险重任务和干部一贯表现的考核,把优秀等次更多地向全国有位次、全省创一流、省考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倾斜。健全完善评价反馈整改工作机制,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勇于担当、奋勇争先、矢志一流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考核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委

10. 积极搭建比学赶超平台。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县(区)委书记工作座谈会、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工作交流会,县区层面突出交流经验、推进工作,镇街层面突出比学赶超、赛场选马。推动各县区委健全完善乡村振兴“擂台比武”等制度机制。坚持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人民报告”工作机制,开展“县区部门谈落实”专题宣传,引导带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亮实绩、比作为、当先锋。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委

11. 坚持开展重点项目季度观摩评比。坚持开展“四个一批”重点项目季度观摩,根据各评选单位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和“四个一批”现场观摩测评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每季度按照《汉中市抓项目促投资“红旗奖”“蜗牛奖”评选办法(试行)》评选出“红旗奖”“蜗牛奖”,奖优罚劣。紧盯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招商引资项目常态化开展体检。查找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跟踪服务不到位、要素环境保障不力、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盯住不落实的干部、查明不落实的原因、追究不落实的责任,持续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落实落到位。

牵头单位:市考核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合局,各县区委

12. 大力为基层放权赋能、减负松绑。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确保基层有人干事、有权干事、有热情干事。坚持相信基层、倾听基层、学习基层、支持基层、赋能基层、责成基层,对基层多指导、少指责,多帮带、少包办,多商量、少武断,基层出了问题,上级要勇于担责,注重从自身查找原因。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厘清不同层次、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健全责任清单、赋权清单,科学规范“属地管理”,扭转层层加码、层层甩锅问题。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工作督导检查考核方式,探索建立督导检查考核报备核准机制,着力纠正重“迹”不重“绩”、留“痕”不留“心”等问题,让基层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研究工作、狠抓落实。

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办(市减负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考核办等,各县区委

三、不断培优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土壤,让企业敢干

13. 着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坚定“两个毫不动摇”方针,认真落实《汉中市政企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通过畅通政商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大力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金牌“店小二”精神,坚持做到“清”而又“亲”;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教育引导企业经营主体站位高质量发展大局,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好发展,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清单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让创新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和体验到政策利好,提振发展信心、增强敢干动力。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经合局、市工商联等,各县区委

14.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着眼集成化、标准化、便利化,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改革。以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继续清理减并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不断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的环境条件。全面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秒批秒办,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探索精简、优化报批前办理事项,扎实推进“改革体验官”“局长体验审批服务”“同事项不同审批环节审批人员相互体验”等活动,最大程度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职转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合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各县区委

15. 全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策落实障碍清理行动,认真梳理涉及市场主体、引进项目的减税降费、行政奖励、财政补贴补助等各项优惠政策、产业促进政策、人才支持政策,编制清单、精准推送、及时兑现,努力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和修订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市场准入、要素分配,参与竞争、产权保护等各方面,让各类企业享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坚决破除发展壁垒。坚持生产经营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着力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最大限度便利企业生产经营、便利群众办事创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合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委

16. 扎实推进亲商助企为企业保驾护航。持续开展专班专组专员亲商助企活动,落实市县(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不搞“走马观花”式调研,沉下身子听意见、问诉求、想办法,“一企一策”“一链一方”帮助企业精准解决“成长中的烦恼”。保持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重点加强对骨干企业、“瞪羚企业”等的扶持力度,围绕“树名企、创名牌、育名家”,进一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迈向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的发展。聚焦打造一支规模宏大、梯度管理、素质优良的优秀企业家队伍,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教育,在实践中开阔眼界、开拓思路,助力企业家成长成才、企业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各县区委

17. 积极营造企业敢干的社会氛围。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扎实落实以会议纪要、批复、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优惠政策。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涉企规范性文件、作出涉企重大决定等事关行业(企业)发展事项时,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企业或商(协)会的沟通,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覆盖和常态化,对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探索推行“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管出质量、管出公平。对企业出现的先行先试失误、探索性过错、非主观故意过失,依法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不得干扰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培树一批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贡献较大、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优秀企业家典型,强化政治激励和示范引领,在全市营造像尊敬科学家一样尊敬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区委

四、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让群众敢首创

18. 持续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加快环陕理工创新创业园、中央创新区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互通互融,有效促进各类资源要素聚集整合提升。以“创新增动能,创业促就业”为主题,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企培训等系列活动。全面梳理和落实各项扶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和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融入汉中行动,鼓励农民工、个体户及下岗职工创新创业,着力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带头人和示范标杆。完善“双招双引”政策,多渠道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壮大秦创原科技经纪人、“科学家+工程师”“新双创”三支队伍,建立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打造创新人才聚集高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经合局等,各县区委

19. 健全完善群众敢首创的机制平台。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搭台唱戏”机制,持续推进研发机构扩面提质和创业孵化平台运营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让研有所获、劳有所得,形成良好创新创造激励闭环。广泛举办各种类型的专业竞技类比赛,让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的创新成果可展示、创新经验可分享,提升创新创造积极性和荣誉感。着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新创业监管模式,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竞争环境。基层和群众敢首创存在顾虑的,可在探索前向上级相关部门请示,上级相关部门应及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推进中出现失误的,不得问责或应予容错。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委

20. 不断优化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体推进法治汉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法治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动政府职能履行更加高效、行政决策更加规范。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厚植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契约意识的土壤,破除凡事都要“打招呼”“找熟人”的陋习,营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良好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各县区委

21. 常态长效开展“进知解”活动。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融入群众、破解难题,示范带动党员干部常态化进企业、进家庭,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活动,主动为企业、群众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调研了解制约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原因症结,当好企业和群众的联络员、办事员、服务员,为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排忧解难、创造条件,真正实现“干部走下去、问题解决掉、感情连起来”。巩固拓展市民议事厅、院坝说事会等经验做法,鼓励企业、群众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把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反映上来、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成功率和满意率。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各县区委

22. 强化全市人民团结奋斗教育。着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持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教育引导全市人民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提出的新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改革创新、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力争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好汉文化和张骞、蔡伦等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先贤事迹,教育引导全市人民始终保持奋斗姿态和进取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立足本职勇创新,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而团结奋斗。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旅局,各县区委

五、注重引领带动,凝聚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23. 提高引领水平。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深刻把握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谱写汉中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切实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让广大干部人才聪明才智充分涌流,让各类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形成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定和执行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尊重客观规律,着力增强领导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持激浊扬清,营造有利于干部聚精会神激情干事、全身谋事担当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等,各县区委

24. 坚持典型带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注重培养、发现、树立一批担当作为的好干部、奋发有为的好班子,对事迹特别突出的积极向上级推荐。持续开展“全市十大最具影响力改革案例”“全市十大改革尖兵”评选,探索开展“干事创业模范”等评选,在干部、地方、企业、群众等各方面,培养树立一批敢闯敢干、善作善成的旗帜榜样,加大宣传力度,予以政策扶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改革办、市人社局,各县区委

25. 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若干措施,各级党委(党组)是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监察机关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参与。在实施过程中,各项任务牵头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鼓励支持各级各相关部门依据本若干措施精神制定完善突出“四敢”导向的具体举措,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政治生态。市上建立突出“四敢”导向政策落实评估机制,每年度对若干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修正、完善,确保政策有效运行。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办,各县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