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汉山街道办:治理占道晒稻谷 文明市容靓环境
汉中文明网讯(通讯员 侯瑞)眼下正值夏收时节,部分农民朋友开始在公路上就近占道晾晒稻谷,更有甚者为了防止汽车碾压稻谷,在路面上摆放石头、木板、树枝、铁桶等物,将扫把,铁锹随意放在路上。这样做不仅影响车辆通行,埋下交通隐患,对市容环境有着极大的影响,也会使粮食受到污染。
汉山街道办及时发现、快速反应,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占道晾晒稻谷行为进行耐心劝导,并对占用道路的稻谷进行清理。
“这位大妈,稻谷晒在路上,不仅影响市容,让过往车辆和行人的无法正常通行,还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万一发生事故您是要承担责任的……”,汉山城管执法队员说到,“在谷子上走路都很滑,车子开到上面更加危险!”通过耐心的讲解,晒粮农户刘某认识到在道路上打谷晒场的危害。
其实,在公路上晒粮食虽然对农民来说很是方便,但是危害却极大。因为柏油路的主要成分是黑色沥青,沥青里面含有多种致癌物质,在太阳的长期暴晒下,温度升高,融化变软,其中的有害物质或多或少的会附着在粮食上。晒粮食原本是为了防止霉变,免除黄曲霉素之害的,可是在柏油路面上晒,反而遭到了污染,岂不是劳而无功,得不偿失吗?另外,过往的汽车驶过碾压粮食,排放的尾气喷洒在粮食上,进一步加深了污染,会给这些购买受到污染粮食的消费者带来危害。
汉山街道办对于乱晾晒的稻谷在能找到当事人的前提下,办村干部、执法人员当面劝说,告知其乱晾晒行为是违规的,破坏了城市美观,并协助和督促其将乱晒的稻谷进行收拾清理。对于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执法人员先代为清理,并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力度和引导,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劝导过程中,办村干部细致地向农户讲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占道晾晒稻谷既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又影响市容市貌。公共安全无小事,汉山街道办将继续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公路打场晒粮的行为,预防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街道办事处呼吁广大农户从自身做起,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不在道路上晾晒农作物,更不能摆放障碍物,不人为制造安全隐患,自觉维护城市环境,防范一切不安全隐患,争做一名守法的好市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